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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2022年度—2024年度(第四批)和2023年度—2025年度(第三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上海市民政局公告2024年第2号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2024年度(第四批)和2023年度—2025年度(第三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2024年度(第四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上海市闵行区光彩事业促进会
2.上海政法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3.上海春晓公益基金会
4.上海育德公益基金会
二、2023年度—2025年度(第三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上海盛立公益基金会
2.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基金会
3.上海市宝山区希爱康复俱乐部
……
43. 上海震旦教育发展基金会
……
详细名单见:https://shanghai.chinatax.gov.cn/zcfw/zcfgk/qysds/202406/t4721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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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9日